全院各单位:
根据学院教学安排,3月2日至3月3日为学生报到注册日。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费、住宿费缴纳
1、学生必须按要求缴齐在读期间全部学费、住宿费后才能注册,未缴学费、住宿费或者交费不足的学生不能注册。
2、开学两周内仍不能交清学费的学生,学院将按规定劝其休学。
3、对于不愿办理休学手续的学生,学院按规定分别采取取消学期注册(复学)资格、取消课程考试资格、取消各类奖学金评定和各类评优资格、取消毕业设计(论文)资格、暂缓发放学历或学位证书、将恶意拖欠学费情况记入学生个人诚信档案等措施,督促其缴纳学费。
4、开学两周内仍不能交清学费的毕业班学生不能参加清理性考试。
二、报到注册
1、学生应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学生证先到所在学部学生工作组办理报到手续,然后到学部教务办公室办理注册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事先向所在学部履行请假或暂缓注册手续。逾期两周不报到,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2、实行“先缴费,后注册”制度,学部教务员必须凭财务处开具的已足额缴费学费的收费票据办理学生注册手续;后勤管理部门必须凭财务处开具的已足额缴纳住宿费的收费票据为学生办理宿舍入住手续。
3、学生不能由他人代为注册,一旦发现,取消注册,视为未按期到校报到,按照学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未经注册者,不得参加本学期正常教学活动。
5、3月4日晚各辅导员必须组织学生进行晚点名,布置新学期各项要求。
6、有关学部于3月5日(星期一)上午11∶00前将《学生报到注册统计表》报教务处。
三、教材购买
1、3月3日(星期六)至4日(星期日)为集体购买教材日。请同学们以班为单位集体到教材中心办理本学期教材购买手续。
2、因家庭经济困难等原因不在学校统一购买教材的学生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辅导员、系(部)分管教学的主任审核同意后,由各学部统一交教材中心。
3、开学两周内,学院将组织有关单位对全院学生使用教材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进行通报。
特此通知。
二〇〇七年二月二十八日